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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用聚乙烯吹薄膜GB4455

农业用聚乙烯吹薄膜GB4455

来源:

日期:2010-02-03

农 用 薄 膜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农用薄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其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及针对特殊情况的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农用薄膜。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及异议处理复检。

2 产品分类

2.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

4

406

/

分类名称

农资

农用薄膜

/

2.2 产品种类

2.2.1 农业用聚乙烯吹塑棚膜分类

按产品透明性分透明型、半透明型和不透明型。

按产品功能分为聚乙烯普通棚膜、聚乙烯耐老化棚膜和聚乙烯流滴耐老化棚膜三类。

2.2.2 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

以使用的原料、产品厚度及推荐覆盖使用时间不同分为Ⅰ、Ⅱ、Ⅲ、Ⅳ类,见表1。

表1

类别

树脂种类

厚度,mm

推荐覆盖使用时间,d

Ⅰ

LLDPE

加耐候剂树脂

0.020

0.012

120

Ⅱ

LLDPE

共混树脂

加耐候剂树脂

0.012

0.014

0.010

100

Ⅲ

LDPE

LLDPE

共混树脂

加耐候剂树脂

0.014

0.010

0.010

0.008

80

Ⅳ

LDPE

LLDPE

共混树脂

0.012

0.008

0.008

50

2.2.3 农业用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EVA)吹塑棚膜

按产品透明性分为透明型、半透明型和不透明型。

2.2.4 农业用软聚氯乙烯压延拉幅薄膜

薄膜的分类见表2。

表2

分类

主要用途

育 秧 薄 膜

用于水稻及其他农作物的育秧

无 滴 棚 膜

用于蔬菜生产、花卉、树苗及畜牧饲养业等大棚或温室的使用

人 参 膜

用于人参棚的覆盖

3 企业规模划分

根据农用薄膜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农用薄膜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见下表:

表3

企业规模

大型

中型

小型

销售额(万元)

>10000

5000≤且≤10000

<5000

4 检验依据

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1040.3-2006《塑料拉伸性能的测定第3部分:薄膜和薄片的试验条件》

GB/T2410-1980《透明塑料透光率和雾度试验方法》

GB/T2828.1-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 4455-2006 《农业用聚乙烯吹塑棚膜》

GB/T6672-2001《塑料薄膜和薄片厚度的测定 机械测量法》

GB/T6673-2001《塑料薄膜和片材长度和宽度的测定》

GB 13735-1992 《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

GB/T14437-1997《产品质量监督计数一次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方案》

GB/T20202-2006《农业用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EVA)吹塑棚膜》

HG/T 2-163-1965(1982)《塑料薄膜低温伸长试验方法》

QB/T 1130-1991《塑料直角撕裂性能试验方法》

QB/T2472-2002 《农业用软聚氯乙烯压延拉幅薄膜》

国家质检总局第13号令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5 抽样

5.1 抽样产品

本规范2.2款中涉及的农用棚膜和地面覆盖薄膜各抽取一种规格。

5.2 抽样基数

同一牌号、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经过企业检验合格,至抽样之日起一年内生产的一种产品至少500公斤。

5.3 抽样方法及数量

在企业的成品库或生产车间内随机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方式表明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三卷薄膜,检查三卷薄膜的卷曲缺陷和宽度错位,并在抽样单上作详细记录。

抽样人员将抽取到的三卷薄膜去掉外层十米后,每卷取四米(共三块),将三块薄膜按编号1、2、3号标明,其中1、2号薄膜签封标明为检验样品,3号薄膜签封标明为备用样品。

抽取的样品应包装好,将封样单展开粘贴于已包装样品封口处,由封样人和被抽查企业有关人员在封样单上签名。为防拆封,可使用多张封样单。抽取并签封好的样品必须保存在室温的环境中。运送时应防止剧烈碰撞损坏样品。

5.4 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的农用薄膜产品销售总额,上一年度未生产农用薄膜产品的,记录当年销售总额,以万元计。

6 检验要求

6.1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1)农业用聚乙烯吹塑棚膜(见表4)

表4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分类

A

B

C

1

外观

6.3

强制性

GB4455-2006

●

2

宽度偏差

6.1

强制性

GB/T6673-2001

●

3

厚度极限偏差及厚度平均偏差

6.2

强制性

GB/T6672-2001

●

4

拉伸强度(纵、横向)

6.5

强制性

GB/T1040.3-2006

●

5

断裂伸长率(纵、横向)

6.5

强制性

GB/T1040.3-2006

●

6

直角撕裂强度(纵、横向)

6.5

强制性

QB/T1130-1991

●

7

透光率*

6.6

强制性

GB/T2410-1980

●

8

雾度*

6.6

强制性

GB/T2410-1980

●

9

流滴性能**

6.7

强制性

GB4455-2006

●

10

标志

9.1

强制性

GB4455-2006

●

备注

*为Ⅰ型聚乙烯耐老化棚膜和聚乙烯流滴耐老化棚膜要求;**为聚乙烯流滴耐老化棚膜要求。

(2)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见表5)

表5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分类

A

B

C

1

规格

4.2

强制性

GB/T6672-2001

GB/T6673-2001

●

2

外观

4.3

强制性

GB13735-1992

●

3

拉伸负荷

4.4

强制性

GB/T1040.3-2006

●

4

断裂伸长率

4.4

强制性

GB/T1040.3-2006

●

5

直角撕裂负荷

4.4

强制性

QB/T1130-1991

●

6

标志

7.1

强制性

GB13735-1992

●

(3)农业用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EVA)吹塑薄膜(见表6)

表6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分类

A

B

C

1

宽度偏差

5.1

推荐性

GB/T6673-2001

●

2

厚度偏差

5.2

推荐性

GB/T6672-2001

●

3

外观

5.3

推荐性

GB/T20202-2006

●

4

拉伸强度(纵、横向)

5.5

推荐性

GB/T1040.3-2006

●

5

断裂伸长率(纵、横向)

5.5

推荐性

GB/T1040.3-2006

●

6

直角撕裂强度(纵、横向)

5.5

推荐性

QB/T1130-1991

●

7

透光率

5.5

推荐性

GB/T2410-1980

●

8

雾度

5.5

推荐性

GB/T2410-1980

●

9

标志

8.1

推荐性

GB/T20202-2006

●

(4)农业用软聚氯乙烯压延拉幅薄膜(见表7)

表7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

或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分类

A

B

C

1

规格尺寸

4.1

推荐性

QB/T2472-2000

●

2

外观

4.2

推荐性

QB/T2472-2000

●

3

拉伸强度(纵、横向)

4.3

推荐性

GB/T1040.3-2006

●

4

断裂伸长率(纵、横向)

4.3

推荐性

GB/T1040.3-2006

●

5

直角撕裂强度(纵、横向)

4.3

推荐性

QB/T1130-1991

●

6

低温伸长率(纵、横向)

4.3

推荐性

HG/T2-163-1965

●

7

加热损失率

4.3

推荐性

QB/T2472-2000

●

8

水抽出物

4.3

推荐性

QB/T2472-2000

●

9

无滴性能

4.3

推荐性

QB/T2472-2000

●

10

标志

推荐性

QB/T2472-2000

●

注:A类——极重要质量项目,B类——重要质量项目,C类——一般质量项目。

6.2 产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和标志质量检查项目

表4~表7中的*后一项“标志”为产品标志质量检查项目,其余项为产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

6.3 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6.3.1 农业用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EVA)吹塑棚膜和农业用软聚氯乙烯压延拉幅薄膜按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的,只检验与GB/T20202-2006或QB/T2472-2002相同项目。若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中缺少拉伸试验和直角撕裂性能,应按照GB/T20202-2006或QB/T2472-2002标准规定检验该项目。

6.3.2 涉及GB 4455-2006和GB13735-1992等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应按照强制性标准检验,若企业产品执行标准或合同严于国家标准时,应按照企业标准或合同检验。

7 判定原则

7.1 产品实物质量判定原则

经检验,样品的外观、规格尺寸、物理机械性能及流滴性能等实物质量检验项目任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检验依据规定的(见本规范第6条),判定该批产品该项目为不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实物质量合格。

当产品实物质量存在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当产品仅有B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较严重不合格。

7.2 标志判定原则

所检农用薄膜标志检查项目存在以下三种情况中任意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判定该批产品标志不合格,属于轻微不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标签合格。

1.每个*小包装未附产品合格证的;

2.产品合格证上未标注产品名称、类别、制造日期或生产批号、企业名称、地址、贮存期、净质量或长度、标准编号的;

3.外包装未标注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名称、产品规格、净质量或长度的。

除上述情况外,标签其他项目按相关标准规定进行检查,不作判定。将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写入检验报告附页。(注明:仅进行检查,提示更正,不作综合判定)。

7.3 产品检验结果综合判定原则

产品实物质量和标志质量均合格的,综合判定该产品合格;反之,判定该产品不合格。

当产品存在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当产品仅有B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较严重不合格;产品仅有C类项目不合格的判定该产品不合格,属于轻微不合格。

8 异议处理复检

对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进行复检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8.1 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检验后缺陷特征样品、或与不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并得到被检方认可的,作出维持原检验结论的复检结论。

8.2 对不合格项目复检时,可以在原样上进行的,应采用原样检验。不可以在原样上进行的,应采用备用样品进行检验。

当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当复检结果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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