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公司简介产品目录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人才招聘联系我们
  • 1
  • 2
技术文章
首页 >>> 技术文章

穹顶之下:几张表看懂国内外PM2.5标准

穹顶之下:几张表看懂国内外PM2.5标准

《柴静雾霾调查——穹顶之下》将“雾霾“、“PM2.5”这些词拽到公众眼前。那么,目前国内外环境空气PM2.5标准是怎样的?近日,科学出版社(微信号:sciencepress-cspm)做出了一些比较:
  根据WHO(2005)对空气污染造成的**负担评价,每年有超过200万人过早死亡归因于室内外空气污染,其中一半以上的**在发展中国家。所以制定合理的空气质量标准对于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降低空气污染对健康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直接推动作用。
  1.美国环境空气PM2.5标准
  随着对颗粒物污染控制及颗粒物对人体健康影响研究的不断深入,发现颗粒粒径越小对人体健康危害越大。1997年7月18日美国国家环保署(USEPA)对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进行修订,将PM2.5纳入标准中,并制定为期17年的长远工作执行计划,积极进行PM2.5污染的防治。
USEPA制定的PM2.5标准值、AQI、空气质量和健康警示(USEPA,2012)


  PM2.5被认为是一种危害人体健康的潜在物质。20世纪90年代美国进行的流行病学研究揭示了长期或短期暴露于高浓度排名PM10或PM2.5环境中与多种健康指示如就诊率、呼吸系统发病率、肺活量降低和死亡率等之间的联系。哈佛大学对六城市的研究结果建立了PM2.5与健康的直接联系(Dockery D W et al.,1993;Chow J C et al.,1986a,1986b)。颗粒物对健康的影响包括从呼吸道发病率增加、病症加剧到未成年人死亡的危险性增加(预期寿命大为缩短)(Peters A,2005)。PM2.5的短期和长期暴露对于心血管发病和死亡有着显著的关系,PM2.5长期暴露可能是癌症发病的重要原因(USEPA,2009)。
美国为达到PM2.5排放标准而制定的实施进度


  2.欧洲环境空气PM2.5标准
  2008年,欧盟通过了新的空气质量法令(2008/50/EC)。开始严格监督执行空气质量标准,对超标行为进行严厉惩罚,超标城市面临每天高达70万欧元的罚款。2008年5月,欧盟发布(关于欧洲空气质量及清洁空气法令》,规定了PM2.5的目标浓度限值、暴露浓度限值和削减目标值。
欧盟制定的PM2.5的目标浓度限值、暴露浓度限值和削减目标值


  3.WHO环境空气PM2.5标准
  2005年WHO发布的《空气质量准则》对PM10和PM2.5的年均浓度和日均浓度设定了准则值和三个分级的过渡时期目标值。表中准则值的要求*为严格,是根据研究得出的较理想、健康危险较小的颗粒物限制标准。WHO设定的准则值标准很严,即使是部分发达国家,也难以马上实现。因此,WHO 在设立准则值的同时,又对PM2.5和PM10确立了三个分级的过渡时期目标值,过渡时期目标值的要求比准则值相对宽松。WHO认为,通过采取连续、持久的污染控制措施,这些过渡时期目标值是可以逐步实现的,过渡时期目标值有助于各国评估努力减少颗粒物浓度过程中所取得的进展。
WHO制定的PM2.5准则值和目标值


  4.我国环境空气PM2.5标准
  2012年2月,我国**制定环境空气PM2.5浓度标准,将PM2.5浓度限值正式纳入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上一篇:世界各国如何摆脱雾霾
下一篇:实验室误差分析大全 是时候让送检人知道了
  • 实验室其它常用产品
  • pall 过滤产品
  • **防护用品
  • 容器类
  • 培养 分离 分析
  • 设备 保管 搬运
  • 实验室检测仪器
  • Merck 实验室常用产品
  • 汽车清洁度检测产品系列
  • ATAGO 系列产品
  • MILLIPORE 滤膜、过滤器、纯水产品
  • MILLIPORE有害废物过滤系统TCLP产品
  • MERCK MILLIPORE 微生物系列产品
  • ADVANTEC 滤纸、滤膜、滤器产品
  • Whatman 滤纸、滤膜、滤器产品
  • PM2.5空气检测
  • Clean-Trace™环境洁净度检测系列
  • Colilert水中微生物检测系列
  • MERCK 微生物检测培养基
  • 实验室常规设备
联系人:裘小姐
联系电话:021-63163409
移动电话:13501943454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021-63161338
移动电话:15800300096
Copyright@ 2003-2025  上海希和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裘小姐021-63163409  吴小姐021-63161338  传真:021-63160474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恒南路1111弄1号楼511  邮编:200125
   沪ICP备09036147号-1